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文明网> 文明创建 > 正文

全市首个“驻区河长办检察室”在集揭牌

2018-02-02 16:34:08刘德英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合力守护集美绿水青山

全市首个“驻区河长办检察室”在集揭牌

1月26日,区检察院、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签署合作文件。区委副书记胡旭彬、区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等出席会议,并为集美区人民检察院驻区河长办检察室揭牌。

这是全市首家驻区河长办检察室。依托驻点检察室,区检察院将强化对辖内水生态管护、流域治理工作的检察监督和司法支撑,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河长办及其成员单位合力守护集美绿水青山。据了解,集美区检察院已经构建起对生态犯罪的“捕、诉、监、防”机制,如开辟涉水生态案件的控告、举报、申诉的绿色通道,建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等。相关人士表示,将以“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为辖内小流域治理提供强大有力的司法保护。

在随后举行的区河长办重点溪流现场督察问题推进会上,胡旭彬要求,小流域整治要以水质提升论英雄,对存在问题要明确整治牵头单位、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要把工作纳入区联合督查组督查范围,以事督人;各执法机构要敢于向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亮剑”,依法履职,做到违法必究、失职必查,以强大的威慑力促进全民严格守法,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氛围。

(记者:刘德英 来源:集美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