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1日在集美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陈建荣
各位代表:
我受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本届常委会任期五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也是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明显进步的五年。五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肩负人民重托,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紧贴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这五年,区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5次、主任会议54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1项,形成审议意见49份,作出决议、决定1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4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常委会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谋大局,推动重大决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依法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党委的意图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统一行动,为推动集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紧密围绕区委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召开代表大会作出关于动员全区人民为全面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而努力奋斗的决议,动员和号召全区人民积极投身到人文集美建设的实践中来,全力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深入落实区委提出的建设集美国家级生态区决策部署,听取《集美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规划》编制情况说明,讨论、审议规划内容,作出决议批准《集美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规划》,并定期组织视察环保项目推进情况,听取工作汇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到位。
议大事,强化经济运行监督。强化计划、预算的约束力,从宏观上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每年召开代表大会重点审查、批准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年中还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多个专项工作报告,就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发挥了人大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这五年,先后听取了商贸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建议支持做大做强现代商贸物流业,推动政府更加重视城市化进程中的产业转型升级;建言政府对“十二五”规划进行中期评估,并进行了专题审议,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专题听取了“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对编制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助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听取审议政府债务转贷收入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保持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
促落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始终关注重点项目建设,坚持以调研、视察、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五年来,共组织市、区人大代表视察集美新城、地下综合管廊、软件园三期、地铁一号线、万达广场、杏林湾污水治理、环境生态等33个重点建设项目,对规划布局、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加快灌口小城镇建设步伐,组织代表视察灌口小城镇并听取和审议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情况的报告,就突破征地拆迁瓶颈和配套保障改革等难题提出审议意见,有力推动政府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小城镇建设各项保障工作。为完善集美新城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集美新城公共交通规划配套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继续重视新城公共交通规划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新城公共交通功能布局。为依法保障项目建设用地,专题听取区法院关于涉征地拆迁腾退案件专项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加大对已生效判决案件的执行力度,有效助推天马郊野公园等一批重点项目的建设。
严把关,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加强与区委组织部门以及提请任免机关的沟通,严格把关,严格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对区委提名、“一府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人选,严格执行任前情况调查、区人大党组(主任)会议集体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供职表态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等任免制度,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全面开展就职人员宪法宣誓工作,增强人大任命干部任职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促进任职人员更加珍惜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为民服务的主动性。五年来,先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4人次,其中任命201人次、免职63人次,保证了区级国家机关的协调高效运转。
二、围绕民生,依法监督,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常委会按照“抓重点、重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选准监督议题,加大监督力度,使监督工作更加灵活有效。
重法治,强化依法治区工作监督。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新要求,坚持把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放在重要位置,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出台《集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暂行)》,对区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有效监督相关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积极推动执法检查,先后开展《义务教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法官法》、《厦门市经济特区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定期审议执法工作报告,先后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全民健身条例》、社区矫正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公安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区法院司法公开建设工作和区检察院强化诉讼监督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及司法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树立司法权威。持续关注“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认真审查并通过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全面助推依法治区工作。
抓民生,强化惠民工程监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施政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紧紧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民生监督。高度关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把扶持被征地农民发展集体经济列为重点议案,持续跟踪督办。五年来共推动建成5个村集体发展项目,拓宽了被征地农民的增收渠道。持续关注辖区安置房产权办理,连续两年将安置房产权办理列为督办重点,持续跟踪办理进度。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安置房个人产权证办理1472套,推动了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常态化。全力助推杏林湾流域污水治理,督促政府部门尽早施策,尽快推进截污设施建设和污染源的治理工作。目前,杏林湾流域已全面完成生猪退养,开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站,建成52个排污口截污设施并投入试运行,杏林湾流域水质得到较大改善。加快推进民生设施建设,组织代表视察停车场、清洁楼、公厕和农村自来水改造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情况,完善社区周边配套,以实际成效造福于民。
抓重点,强化热点问题监督。坚持把推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着力监督和支持区政府抓好卫计、教育、文化、民政、城市管理等民生事业。密切关注卫生计生工作,专题听取了镇(街)村(居)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解决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积极推动区政府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落实集体收入分配、社保和就业等向计生家庭倾斜的政策。持续关注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听取了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三年发展规划。开展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热点问题的专题询问,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持续推动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围绕群众关注的“黑网吧”、非法兜售盗版出版物和音像制品,以及案件受理查处、部门执法协作机制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区政府进一步规范文化经营活动,严格文化市场执法行为。持续督办城市管理难题的解决,就违章占道经营、烧烤油烟扰民以及城区道路施工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录制视频辅助视察及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有力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创新社会治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助化解,强化信访工作监督。坚持把人大信访作为了解社情民意、联系人民群众、开展监督的重要渠道,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亲自接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访工作,定期对信访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查协调,促进解决信访反映的典型和共性问题。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308件,接待群众来访316批553人次,办理省、市人大信访转办件52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推动了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化解矛盾、维护群众诉求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围绕主体,强化服务,促进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坚持以提升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拓渠道,保障代表履职权利。积极拓展履职渠道,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议政权、监督权。五年来,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政情通报会,由区政府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使代表及时知晓区情和政府施政成效。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组织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面。加强代表培训,多次举办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同时组织代表学习《代表法》、《选举法》,开展依法治国专题讲座,并就代表如何履职、提升监督水平、抓好建议督办等进行了系列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履职意识,组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促进人大代表尽责履职。注重发挥街道代表联络工作室在组织代表活动中的基础性作用,定期举办代表工作座谈会,促进代表活动的经常化和规范化。
增活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创新引入专题询问机制,2013年常委会举办首场专题询问会,组织人大代表就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区政府开展询问,推动代表与政府更深层次的交流,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有效提升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完善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镇街人大工作和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代表工作交流会,全面指导基层人大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注重总结和推广代表工作典型,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先进代表评选活动。五年来,先后对38件优秀议案建议、16个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和16名优秀代表进行了表彰。
重实效,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实行区人大领导牵头督办、各工委具体跟踪督办的工作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明显提高。五年来,代表共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547件,其中重点建议20件,经大会主席团交付常委会审议的代表议案有3件,办复率达到100%,代表满意率达到98%以上。强化了交办工作,在每年召开代表大会之后,常委会班子都及时与代表座谈,征询代表意见,并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统一协调落实办理工作。强化了督办力度,采取专题调研、跟踪检查、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方式集中督办了一批重点建议。如:“尽快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建好、办好安置房社区卫生服务站”等一批重点建议的办理,都取得明显成效,受到代表和广大群众的广泛称赞。
优结构,抓好代表换届选举。根据省、市、区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认真抓好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多次组织区、镇(街)人大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划分选区,合理分配名额。依法、依规,按程序步骤选举产生新一届区级人大代表176名、镇级人大代表122名。选出的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结构比例进一步优化,为新一届区、镇人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围绕队伍,加强建设,促进履职能力提升
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从思想、制度、组织、作风等方面打牢基础,强化保障,不断提高人大服务发展的能力和实效。
抓学习,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和依法履职的意识,坚定做好人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持人大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常委会读书班制度,先后围绕“常委会组成人员如何履职”、“怎样抓好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提升人大监督水平的思考”以及“人大在推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中如何体现新作为”等为主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学习讨论,提高领导班子依法履职、创新发展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抓制度,规范人大工作机制。始终坚持以制度规范作为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修订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出台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暂行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一批工作规章,对议事规则和相关专项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效规范了区人大各项工作。指导镇街人大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开展工作。同时,常委会还改进了工作例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人大工作宣传、人大会务、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办文、办会和办事程序,使常委会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进一步增强。
抓作风,树立勤廉务实形象。始终按照“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要求,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常委会集体领导、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集体行使法定职责。常委会领导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互相尊重,加强沟通,做到思想上合心,行动上合拍,工作上合力,齐心协力推进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班子和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换届的纪律要求,带头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规定,严守换届纪律,保障了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抓宣传,展示人大工作风采。强化人大工作动态宣传力度,加大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和基层人大工作经验做法的推广,努力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在市级以上有关刊物、网站发表稿件260多篇次,其中有16篇宣传信息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发表,180多篇次被省市级的相关刊物和网站采用,展示了我区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的新风貌。同时,常委会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类课题调研,其中“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思考”等6篇调研文章,在省市人大组织的课题研究中获奖。
各位代表,五年来常委会所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本届人大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各镇(街)协同工作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区委的重视和关心,对人大代表的参与和监督,对“一府两院”及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对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全力推动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才会有作为、有地位、有权威。
——服务发展大局,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永恒主题。只有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人大监督工作才会丰富充实,才能赢得信任和支持。
——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实基础。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实践证明,只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人大工作的基础地位才会更加牢固。
——维护群众利益,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目标。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行使职权。人大工作只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民为本、为民办事,才能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实施科学监督,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人大监督不越位、不缺位,关键是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力求少而精、透而实。只有对重点监督议题持之以恒、一抓到底,才能真正发挥监督实效。
——坚持开拓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代发展同步。只有坚持创新发展,不断探索实践人大履职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人大工作才会更具活力、体现时代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调查研究深入不够,刚性监督手段运用较少,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还需进一步改进,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前不久闭幕的区第八次党代会为集美今后五年的发展明确了努力方向。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中共集美区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加快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五大发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一要以服务发展大局为中心,促进人大工作新作为。牢固树立党的观念,自觉坚持和接受区委的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安排事项、决定问题、开展工作,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区人民的具体行动,在推进人文集美建设中体现更大作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明年,金砖会晤将在厦门举行,常委会要认真贯彻市委、区委的重要部署,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要以提升监督实效为目标,实现监督工作新突破。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紧紧围绕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选准选好监督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紧扣“人文集美”发展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对转变发展方式、城市建设与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创新等事关我区“十三五”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监督,督促“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努力推进集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要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展现代表履职新风采。坚持以提升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认真做好代表工作。要不断创新代表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要探索建立代表奖惩机制,完善评议代表工作,激励代表依法履行职责。要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集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展示代表的履职风采。
四要以强化能力建设为关键,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坚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议能力、视察检查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要以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人大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树立人大机关亲民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强化对镇街人大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我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崇高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深切厚望。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成五大发展示范区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