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集美文明网> 未成年人教育 > 正文

集美区举办检校共建签约暨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2019-09-24 19:02:16冯立东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检校携手共建平安校园

集美区举办检校共建签约暨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9月20日,由区检察院、区教育局举办的集美区检校共建签约暨集美区中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在滨水学校举行。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梅英,区教育局、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公办中学(职校)校长及滨水学校部分师生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仪式中,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共同签署了《检校共建协议》,滨水学校、第十中学、杏南中学等12所中学(职校)校长向12位检察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明武在讲话中庄严承诺,将认真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和12名检察官一起担负起中学法治副校长的责任,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的“一号检察建议”,实现检校共建,把鲜活的办案案例制度变成生动的教材,将法治知识和理念普及校园,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为学生们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协助走好人生第一步。

根据共建协议,区检察院和区教育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课堂、法律咨询和校外法治实践等活动,建立起家、校、社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关注好在校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整治以及学校内部安全制度完善。据悉,每届法治副校长聘任期为3年,届满由区检察院及区教育局协商后重新任命。本次确定12所中学作为试点,今后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再做调整。(记者:冯立东 来源:集美报)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