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集美文明网> 文明观察 > 正文

为交通违法入征信点赞

2019-08-06 16:00:29甬力 来源: 山西日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有信用走遍天下,无信用寸步难行。随着百姓信用意识的提升,大家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信用身份,生怕留下不良记录。正因为个人信用如此重要,每个人都很在乎自己在征信体系中的各种数据。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无疑是给交通违法者加了一道“紧箍咒”。

众所周知,规则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长期培育和养成。一直以来,行人闯红灯、非机动交通违法等交通违法顽疾,整治效果不理想。究其原因,不是人们不懂规则,而是缺乏遵守规则的习惯,尤其是在没有强制性力量阻止违反规则的时候,容易淡漠,失去自律约束,有意无意地突破规则。同时,交通违法行为违法成本低,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震慑作用有限也是重要因素。为此,把违规成本提上去,让雷池不可越的意识广泛深入人心,才能更有利于提高全民的信用意识,营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法治社会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而有赖于制度化约束。只有跟自己生活息息相关的利益挂钩,才有可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更何况,“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文明出行,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诚信缺失行为。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结构正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型,建立完善的信用制度是其核心要素。正因为此,打破行业限制,让个人征信适用范围扩大到更多公共领域就显得很有必要。将交通违法纳入征信,是提升交通文明的有益尝试,也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提醒和警戒,能够提高个人的交通违法成本,倒逼个人遵守交通规则,强化并重塑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让更多人对交通法规产生敬畏之心,进而塑造一个更有秩序的城市生活共同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跳出秩序规范的保护,社会和谐与人民幸福将无从谈起。交通违法在给自身带来危险的同时,也可能会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交通安全作为典型的公共环境,必须要在规范的秩序中运行。将交通违法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将在现实与象征两个维度上提高市民交通守法意识,引领人们的思想和行动,促进全社会成员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惩罚只是手段,教育和引导才是最终目的。每位交通参与者,都是文明交通环境的受益者,也是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受害者。每位市民,不应该只是文明交通的见证者,更应该是践行者、推动者。将文明交通意识涵养成一种行为习惯,将诚信守法根植于内心,转化为自觉行为,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定会蔚然成风。(甬力)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