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就《乘客守则》《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只列了逃费、“霸座”、列车上进食、推销营销等四种行为,需要纳入个人信用不良信息记录。正式发布的规定吸纳了市民意见,将地铁内吸电子烟、大声播放音乐等行为也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乘客守则》和《实施意见》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大对乘坐轨道交通不文明行为的惩治力度。 地铁作为轨道交通的一种,空间密闭狭小、人多拥挤,任何不文明行为都可能影响到他人情绪,引发矛盾纠纷,甚至给地铁安全运营带来一定隐患。这就决定了乘坐地铁比乘坐地面公交车等,应有更严格的限制措施。然而,从过去的情况看,对于乘客的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往往以现场阻止和批评教育为主,且数量有限的管理人员不可能实现监督的全覆盖,因而不文明行为被制止的概率很低,这就导致了更多乘客效仿,形成了“破窗效应”和“法不责众”的状态。 一些乘客之所以胆敢逾越文明底线,既有规则意识不强的原因,也跟实施相关行为的代价过低有关。重塑这个时代的地铁文明,需要刚性的制度约束。北京将地铁内进食、“霸座”等不文明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本质上就是采取及时遏制的手段令其止步,并阻断类似不文明行为的蔓延。乘客一旦被纳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不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而且会影响被惩戒人的贷款、成立公司等系列经济行为,这无疑会对不文明行为人形成强大震慑。 当然了,并非所有不文明行为都采取信用惩戒的方式来规制。根据《实施意见》,在具体执行中,一般会对乘客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只有实在不听的‘刁蛮’乘客,才会被‘执法’或者交公安处理”,应该说符合法律精神。进而言之,要让信用惩戒为地铁文明护航,必须要在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惩戒上下功夫,真正让乘客将文明理念和制度规范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我们也看到,实施信用惩戒并非“一棍子打死”,还明确了相关补救措施,比如行为人可通过主动参加轨道交通志愿服务进行不良信息修复;如果认为个人信用不良信息有误,还可申请复核等。 总之,遏制轨道交通不文明行为,需要个人文明修养的提升,也需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力惩戒。期待信用惩戒能够发挥威慑作用,让公众文明乘坐地铁成为一种良好习惯和行为自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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