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区> 集美文明网> 文明观察 > 正文

打击影视盗版重在培树版权意识

2019-02-28 10:54:19元起 来源: 珠海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出现,源于人们付费意识的短缺。一方面,部分人不愿意为知识付费买单,总有一些占小便宜的心理,于是有了强烈的盗版观看需求;另一方面,部分人抓住了人们占小便宜的心理,通过网络平台为人们观看盗版制品提供各种路径。在供需都很充足的情况下,网络侵权盗版由此而生,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呈现越来越猛烈的架势。

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原创者的利益,更是在侵蚀影视圈乃至文学圈良好的生态环境。犹记得周星驰的新作《新喜剧之王》出台以后,很多人曾经在网络呼喊,“那些年曾经欠星爷一张《大话西游》系列的电影票”。当年,正是因为人们愿意看盗版而不愿意看正版,于是,很多有才华的作者,悄然埋没在无收入的潮流中。而一旦这种不劳而获的心态在网络上蔓延,对于整个影视圈乃至文学圈生态都是一个致命的侵害。试想,若是原创不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和收入,谁还愿意几十年坚持原创?而原创作者一旦减少,整个文学系统乃至影视系统,岂不是将陷入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性循环之中不能自拔?我们的文学繁荣,又将如何谈起?

抵制网络侵权盗版,需要消灭侵权和培育付费意识双管齐下。随着国家对于版权保护政策的完善,当前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维护知识产权路径和政策依据。对待被侵权,相关的受害方要主动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者多了,侵权行为自然也就能够有效被遏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大力培育读者和观众的付费意识,端正人们的消费观念,让人们愿意主动为优秀的作品买单。这种良好消费习惯的确立,才是抵制网络侵权盗版的终极武器。

在物资贫瘠的年代,知识传播往往更为大公无私和充满奉献;在物资丰富的时代,为有价值的文化知识买单,这不仅仅体现了现代人的文明消费素质,更是对于知识奉献者的补偿和反馈。为知识付费,终将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