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出现,源于人们付费意识的短缺。一方面,部分人不愿意为知识付费买单,总有一些占小便宜的心理,于是有了强烈的盗版观看需求;另一方面,部分人抓住了人们占小便宜的心理,通过网络平台为人们观看盗版制品提供各种路径。在供需都很充足的情况下,网络侵权盗版由此而生,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呈现越来越猛烈的架势。 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原创者的利益,更是在侵蚀影视圈乃至文学圈良好的生态环境。犹记得周星驰的新作《新喜剧之王》出台以后,很多人曾经在网络呼喊,“那些年曾经欠星爷一张《大话西游》系列的电影票”。当年,正是因为人们愿意看盗版而不愿意看正版,于是,很多有才华的作者,悄然埋没在无收入的潮流中。而一旦这种不劳而获的心态在网络上蔓延,对于整个影视圈乃至文学圈生态都是一个致命的侵害。试想,若是原创不能获得应有的报酬和收入,谁还愿意几十年坚持原创?而原创作者一旦减少,整个文学系统乃至影视系统,岂不是将陷入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性循环之中不能自拔?我们的文学繁荣,又将如何谈起? 抵制网络侵权盗版,需要消灭侵权和培育付费意识双管齐下。随着国家对于版权保护政策的完善,当前已经有了较为完善的维护知识产权路径和政策依据。对待被侵权,相关的受害方要主动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者多了,侵权行为自然也就能够有效被遏制。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大力培育读者和观众的付费意识,端正人们的消费观念,让人们愿意主动为优秀的作品买单。这种良好消费习惯的确立,才是抵制网络侵权盗版的终极武器。 在物资贫瘠的年代,知识传播往往更为大公无私和充满奉献;在物资丰富的时代,为有价值的文化知识买单,这不仅仅体现了现代人的文明消费素质,更是对于知识奉献者的补偿和反馈。为知识付费,终将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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