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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恶治恶”并非文明的选择

2018-10-25 14:44:40邓文圣 来源: 简阳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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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一位天津网友前不久遇到一男子,该人在地铁赤脚并横躺在座椅上,网友果断出招,趁停车时悄悄将男子的鞋子踢出车厢。踢鞋男子的举动被拍客上传到网络后,不少网友颇觉畅快,纷纷叫好,认为用这样的举动惩治不文明人干得漂亮,是一种潇洒,值得推崇。然而,这些叫好者似乎忘记了,这样的行为本质上也是“作恶”,是不文明,只是从动机上占据了道德高地,被“善”的外衣包裹了起来而已。

采取恶的手段达到维护善的目的,看起来十分解气。但行为人本身却忽视了自身行为的性质,是用美化了的目的遮掩其手段的不道德。倘若公众普遍效仿,但凡遇见不文明行为,不首先考虑唤醒不文明人的主观自觉,不考虑借助公序良俗以及法律去约束教导,而是直接选择“以恶制恶”,不但会偏离法治轨道,还可能造成新的不和谐,甚至是矛盾。

荀子曰:“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面对种种不文明行为,我们要相信良好的沟通、善意的提醒,都会唤回大多数人心中的善,令其幡然醒悟,不宜走向“非惩不能叫醒”的极端思维中。譬如,在景区乱刻乱画的“平文涛们”准备刻字留迹时,当有人恣意踩踏丹霞地貌时,若能有一声声善意的提醒,也许他们就会悬崖勒马。

回到文章开头,踢鞋男子如果不是将鞋踢走,而是提示横躺者起身让一下座,估计那位横躺者也不会强词夺理、不管不顾。即使像“霸座男”“霸座女”那样蛮不讲理的行为,也应该由执法部门运用合适的法度以法治之,岂可任由旁观者“私刑”相对?

不可否认,我们生活的世界不可能白璧无瑕,道德法律也不能确保不文明行为一朝彻底消除,但绝不能因此而抱着善的目的“以恶制恶”。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用文化的熏陶、法律的约束、公众的自律、社会的监督等等,来合力抵制不文明行为,这才是最优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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