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在流量诱惑和利益的驱使下,滋生了一批盲目跟风复制的儿童真人秀节目,形式虽然火爆,但往往哗众取宠、一味追求收视率和商业利益。这其中,不乏有对童星的大肆宣扬和包装、炒作,把孩子的隐私当看点、过分宣扬早教,一些节目甚至屡屡越界,干脆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这些节目,已严重影响到了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须知,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当以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准绳,更加注重儿童教育的精神内涵,做严内容审查、监控工作。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事关社会持续发展、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未成年人是社会进步繁荣的后备有生力量。随着未成年人“触媒”年龄的提前,电视、网络已然成为孩子们获取各类信息、与外界交流沟通的必不可少的渠道。而那些潜藏着商业化滚滚暗流的未成年人节目,则会对孩子的身心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规定》的出台正当其时,它是对商业节目中过度消费童年现象的矫正,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有力出声。 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法律法规是基础。《规定》的公布,犹如给未成年人节目戴上了“紧箍咒”,相关部门得以进一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社会参与是主体。社会是未成年人成长的大课堂,社会文明的总体程度影响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加快文明城市创建、提升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势在必行。因此,无论是在家庭、校园还是整个社会,每一位公民都应该树立文明意识,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尽一份心、献一份爱。 此次《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周全、细化的要求。主管部门的及时出手,是净化媒介生态环境、遏制歪风邪气,不让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淹没童真的重要举措。童真美好而短暂,全方位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是现代文明国家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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