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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负起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守护我们的蓝天绿水②

2018-07-10 10:30:06 来源: 中国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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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问题整改”“环保整改决不允许作选择、搞变通、打折扣”……在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报告中,“主体责任”“政治责任”成为高频词。这说明,“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一制度安排正日益成型,并切实运转起来,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是我们党开展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环保督察以雷霆万钧之力持续压实责任,到河长制、湖长制让河湖从“没人管”转变为“有人管”“统一管”,再到组建生态环境部破解污染防治职能交叉重复、叠床架屋、多头治理难题,正是因为把握住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总抓手,扭紧了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才能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生态破坏等民生之患、民心之痛,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打攻坚战,意味着跟问题斗争、向困难进发,好比负重登山、逆水撑船,没有敢担当的宽肩膀和能成事的真本领是绝对不行的。方此之时,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日益完善,正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算清楚环保账、经济账和政治账,真正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让环保压力层层传递,用坚强的责任担当和坚定的贯彻执行确保顶层设计能够落地生根。

观察近年来的生态文明建设,凡是成效显著的地方,往往都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干部敢于任事的地方;相反,一些重大生态环境事件背后,往往都有主体责任付之阙如、环保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说明,理念不会自动转化为行动,如果缺乏责任担当、缺少监督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也难以落到实处。正因为这样,习近平总书记严正告诫,“不能把一个地方环境搞得一塌糊涂,然后拍拍屁股走人,官还照当,不负任何责任”。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厉追责,为的就是用制度利剑明晰生态保护红线,纠正那些“何必当真”的观念、得过且过的想法、蒙混过关的心态,把主体责任真正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担当起主体责任,这不仅是一种态度和决心,更是一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与素养。环境问题牵涉面广,既关系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也关系到百姓的日常生活。承担主体责任,需要把握生态环境工作的复杂性和内在规律,不是被动应付检查,更不是“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盲目一刀切。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通报,部分地区为了应付检查,不分青红皂白实施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的问题,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类似这种“平时不作为,临时乱作为”的现象,不仅不是履行主体责任,而且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争在朝夕,落实难在方寸。更好统筹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更好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律,才能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能力,更好地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如果人生真有意义与价值的话,其意义与价值就在于对人类发展的承上启下、承前启后的责任感”。生态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建设美丽中国,离不开千千万万干部各司其职、守土尽责。知责任千钧之重,担责任万分之实,我们一定可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铺就坚实地基。(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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