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只是一种手段,从根本上说,要彻底解决不诚信现象,关键还在于通过针对国民的教育和道德培育,让“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思想蔚然成风。 惩戒失信行为,是当下诚信建设的必要动作。失信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可能会在社会蔓延,形成负面影响。因此,严厉惩治失信行为已成社会共识。面对失信者,虽然国家早已制定出台了相关法规和限制措施,但始终因其不完善而使不少“老赖”有了可乘之机。因此,需要多方跟踪配合,不断提升监管力度。此次失信名单的推出,也是不同行业、不同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的一次成功范例。 诚信是一种基础性道德,是经济社会正常运转、人们生活正常进行的基本保障。“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昌”,诚信对于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是每个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成员立足于社会的必要条件。而诚信缺失、不讲信用,不仅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市场和社会秩序,而且损害社会公正,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社会文明进步。 加强诚信建设,关键在于制度化。只有不断推进形成有利于诚信建设的法治环境和政策导向,才能构建起一个诚信社会,建设诚信中国。我们看到,近年来国家对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并先后发布了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系统在诚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虽说成效是初步的,便也弥足珍贵。 诚信是我们每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就如同空气一般,用之不觉,失之难存,须臾不可离。培育信用土壤、建立信用社会是一个社会性的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理,惩治失信行为,也必须从全局出发,实现系统共建、信息共享、多方联动,逐渐形成信用惩戒格局,织密社会诚信体系网,形成一种全民诚信的社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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