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文明网> 聚焦要闻 > 正文

集美法院法官妥善调处案件 被害方送锦旗致谢

2017-11-21 15:20:42 来源: 集美报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们这么快就拿到了全部的赔偿款”……近日,集美法院的办案法官接到一个从青海打来的感谢电话,来电者是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害人的父亲老韩,他对集美法院法官履职尽责,帮忙调解拿到补偿款连声致谢,声音几度哽咽。

2017年1月14日晚,青年小韩骑着摩托车去姑姑家玩,不料祸从天降,半路上被由吴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追尾。年仅29岁的小韩当场死亡,留下了年过半百的双亲、妻子及两个年幼的孩子。

经鉴定,本起交通事故中轿车驾驶人吴某在发生事故时,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吴某是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对该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而肇事者吴某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被害人家属的赔偿权利难以真正实现。

庭审中,原被告各方围绕吴某所在公司厦门某科技公司对事故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展开激烈辩论,各执一词。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原被告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日前,当小韩家属拿到全部的60万元赔偿款后,远在青海老家的老韩特地给该案承办法官打来致谢电话。老韩还特地制作了一面锦旗,托人送给了承办法官。

(记者:林志杰 通讯员:集法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