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余种濒临失传的口传古籍在系统性保护中获得新生,这是云南省民族古籍抢救保护工程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这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打捞,体现出较大的文化责任,也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声有色”。 所谓“口传古籍”,指的是依靠口耳相传、口授心记传承的一种文化形式,主要包括民间故事、史诗歌谣、神话传说、谚语俗语等。这些内容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累和沉淀形成的,在民间具有较高的知晓度和流传度。很多口传古籍蕴含着深邃的意蕴、深刻的哲理,千百年来,发挥着重要的文化教化、道德约束和价值引领作用。可以说,口传古籍是我国传统文化保护中的奇葩,是一种珍贵的口头文化。 可是,这种文化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那就是传播链脆弱,没有固定和牢固的传播载体,在长期的传播中,很容易出现变味、打折,甚至失传消亡。这就需要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对那些流传在民间,依靠口耳相传、口授心记的传统文化形式与内容进行打捞和整理。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云南省才会对口传古籍进行搜集和整理。云南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口传古籍比较多样和丰富,很多口传古籍已经成为当地的民族文化,对那些散落在各地的文化进行打捞,不仅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也展现出较大的文化责任和担当。 抢救口传古籍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应该重视后续的传承和发展。时下,很多地方文化传承面临着断层的危险。这主要是因为很多年轻人对口传古籍之类的传统文化保护缺乏必要的认识和重视,不愿意学习那些东西。口传古籍之类的传统文化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也给它们的传承和保护带来巨大的阻碍。一些地方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部分有经济价值的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甚至过度开发、透支消费,而对那些没有经济价值的文化遗产却不愿问津,任其逐渐消亡。不管是过度开发还是不愿问津,都是对文化遗产的扼杀,暴露出一种不健康的文化传承心理,到头来只会导致文化遗产的消亡。这两种做法显然需要加以矫正。 文化遗产传承不能只站在经济利益的角度考量,还应该重视其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社会责任。文化遗产首先是文化属性,不管有没有经济利用价值,不管是口传古籍还是实物遗产,都应该一视同仁,平衡发展,科学保护,这样才是健康正确的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当然,对于口传古籍等文化遗产,抢救只是第一步,如何很好地传承下去,才是问题的关键和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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