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按分类扔垃圾。 习近平主席在厦门会晤上盛赞市民的“高素质”、鹭岛的“高颜值”,需要我们共同呵护。今后,如果你不严格执行垃圾分类,那可就要“吃”罚单了。 垃圾分类新办法出台 8月25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今年9月10日起正式施行,这让垃圾分类工作有了坚强的法律保障。 《办法》规定,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由市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办法》还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是立法的重点。《办法》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若是业主自行管理物业的住宅区,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区域,管理责任人按照所在场所的性质进行确定。 集美区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不仅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形象,也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最基础的工作,是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一个重要步骤。《办法》出台后,集美区高度重视并严格落实。 自全市倡导生活垃圾分类以来,集美区从今年3月份率先建立规章制度,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在5个社区、1个行政村建立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在示范点分别设有垃圾分类宣传栏、提示牌、引导牌等。截至8月22日,垃圾分类入户桶和分类袋已陆续送至各镇街垃圾分类示范点,首批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的入户桶、分类袋已基本配置到位。 记者一走进海凤社区,就被小区门口的8个大字———“垃圾分类,清新海凤”所吸引。海凤社区是首批示范点之一,早在2015年,海凤社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就已经开展起来了。社区以泉水湾小区为试点开展的“互联网+垃圾分类”在全市也是首创,去年还登上了央视新闻。今年,海凤社区持续拓展深化,将垃圾分类推广到辖区内的其他小区。 在泉水湾小区里,随处可见的垃圾分类展板十分吸睛———生动形象的卡通形象,将红、黄、蓝、绿垃圾桶的正确使用方式,简单明了地表示出来。同时,社区还专门建立了微信、QQ群,通过互联网答疑解惑,鼓励更多居民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 “多样化”、“全覆盖” 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除了有示范小区外,集美区还选定6所市属和16所区属学校,共计22所学校作为垃圾分类示范校,并以“因材施教”、“六个一工作机制”等多样化推广方式,深入推进集美区教育系统的垃圾分类工作。 今年5月,集美区还专门成立了垃圾分类青年志愿宣传队,这一公益服务平台的成立,标志着集美的垃圾分类宣传志愿服务将更加具有专业性、组织性。 接下来,集美将以示范点为样本,争取在年底前,在全区101个小区中的57个小区、7个行政村推行垃圾分类。值得一提的是,以城市社区为主的集美街道将按“全覆盖”推进。此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的垃圾分类覆盖率将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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