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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络剧管理是应有之义

2017-09-13 11:03:21 来源: 文明风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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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剧的快速发展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产品,由于独特的制作和管理模式,使得网络剧的取材更加广泛,能够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精彩内容,但也因此导致了节目质量两极分化过于悬殊的现象,粗制滥造的低质量产品成为制约网络剧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掣肘。如今新政的出台,专门对网络剧的管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以此规范网络剧的创作、审查、播出等各环节,促进网络剧的良性发展。

相比于传统电视剧,网络剧具备不小的比较优势,在准入门槛、投资强度、内容选材、播出平台等方面都更加多元与灵活,让更多追求艺术、极具才华的影视人才和社会资本能够获得施展才华、展现抱负的舞台,可以藉此实现人生理想和价值,为观众呈现精彩好看的精品剧作。但在高速发展中面对经济利益的诱惑,一些人迷失于其中,过度追求经济回报而忽视了艺术价值和社会效益,不但在内容创作上不用心,还醉心于钻政策漏洞、搞虚假宣传、抓眼球效应,在艺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也在失去观众的信任和关注。

新政明确将网络剧与电视剧实行统一标准进行管理,这是应有之义。虽然节目属性并不完全相同,但网络剧与电视剧实质上殊途同归,本不应该搞特殊化。作为影视节目,既要满足观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要担负起传播正确思想、弘扬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将网络剧视为获取经济利益的自留地,不受约束、肆意而为。从创作到播出,网络剧的各个环节都应该有规可循、规范进行,从而避免走入弯路、误入歧途。

理应看到,随着观众艺术修养和审美尺度的逐步提高,内容为王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观众不再容易被表面行为影响判断标准,一部作品能否得到市场的肯定,决定于其内容的质量和水准,这也与经济效益密切挂钩,内容与回报是紧密联系的关系,已经难以割裂开来。对网络剧实行规范和严格管理,有助于提升网络剧的创作质量,促使资本方和创作方都能够将精力聚焦于内容创作之上,花费更多心思用于打磨作品、完善制作,从而推出观众喜爱、市场满意的精品力作,为网络剧走得更远注入更强劲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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