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在波兰克拉科夫举行的第41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提名项目“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获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至此,中国已拥有52处世界遗产。此前一天,青海省可可西里已经获准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7月9日《新京报》) 可可西里、鼓浪屿申遗成功是一件好事,最起码,这是一种国际认可。而且,申遗成功之后,往往也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肯定是一件好事。此前有资料显示,平遥古城1997年申遗成功,旅游门票收入从1997年的125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7500万元,旅游综合收入从125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6.7亿元。此外,丽江1997年申遗成功后,2000年旅游综合收入就达到13.44亿元……这些,都是现实利好,也源于此,不少地方都热衷于非遗的申请。 不过,如果我们过于关注非遗的商业价值,其实已经偏离了申遗的初衷。非遗是人类文化的遗产,是人类文化的“活化石”,文化价值之高由此可见一斑。甚至可以说,相比经济价值,文化价值是其更重要的内涵。不过遗憾的是,当前的现实中,“重申请、轻保护”“重商业、轻文化”的现象客观存在,一些地方一旦申遗成功,过度开发便会成为标配,也带来了一些警示。以某地世界遗产为例,其申遗成功之后,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它所遭受的人为损坏超过了过去千余年的自然侵蚀,这样的教训很惨痛,必须避免。 当然,这样说并不是拒绝非遗的商业开发。不得不说,为了更好的进行保护,有时候一些适度的商业开发,也是很有必要的。这就需要进行科学评估,若是确定不能进行开发的,则进行保护;可以适当开发的,也完全可以挖掘其商业价值。因为有商业价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良性循环,因为这可以将商业价值收获的经济利益运用于保护上。但如今的问题,正是一个“度”的问题。这个度如何把握?谁说了算?似乎是一大难题,也需要进行科学评估。 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如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日本就颁布《文化财保护法》,就用法律的形式对非遗进行了保护。通过法律保护,是最硬性的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同时,日本也不排斥适度开发,以东京皇宫护城河畔的“国立剧场”为例,有些演出场次,甚至要提前一年预定。至于如何把握“适度”这个度,还可以学习韩国对非遗进行分级,这样的话,适度的“度”就可以更好地把握了。 可可西里、鼓浪屿申遗成功是可喜可贺的,但申遗成功后,还要平衡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因为,若是所有非遗都只保护不开发的话,那也不合适,也无法形成“良性循环”。但若是过于商业化,也不妥当,因为一旦过度,很容易对非遗造成伤害。因而,面对申遗成功的喜事,当地还要提前思考好保护与开发的“度”的问题。唯此,才是上上之策。(龙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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