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名副其实的“遗产大国”。截至目前,我国共有世界遗产50项,其中自然遗产11项、文化与自然双遗产4项、文化景观遗产5项、文化遗产30项。加上国内其它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我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可谓繁花似锦。文化和自然遗产是我国历史文明的一部分,其丰富多彩正彰显我国历史传统文明的厚实,是地地道道的精神富矿。所以,保护和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这座精神富矿,也是新时期的一大重要考题。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也不能仅靠意识,更待“用规矩成方圆”。我国自然和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保护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存在的挑战不少,很多世界遗产已经遭到彻底且不可逆转的毁坏。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有些地方片面地把世界遗产当成旅游资源和摇钱树,大肆地进行商业性、破坏性开发而导致问题出现。国家对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很早就有了呼吁,也有相关的制度条文。文化和自然遗产被破坏,与其说是保护的意识不够,还不如说是受经济效益和政绩的诱导而对保护的规矩意识不强,有规而不循所至。所以,笔者认为,文化遗产保护再也不能仅靠意识,立规而循尤其重要。 倡导“用规矩成方圆”,更能让人对文化和日和自然遗产有敬有畏。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敬畏二字重千钧。同样,敬畏之心也不能仅指望人们的意识和觉悟,因为总有一些人短时间内难达到众人所期待的高度。敬畏皆源自于内心之悟,有觉悟之人,规矩自在心中,言行自然不逾矩。当然,对于觉悟不高者,规矩自然不爱循,这就得用硬规矩加以约束,在约束中提高保护的意识并付诸行动。立下明规矩,让人有规可循,立规而循,一切按规矩办事,以不可逾之规矩让人有敬有畏,自然保护能收长效。 “有规矩才可能成就方圆”。笔者认为,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就得用硬规矩护行,重在立规而循。(吴新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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