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涉及版权问题更加繁杂,因为互联网的便捷,让一些学术、影视等网络侵权行为屡见不鲜,媒体也常有报道。互联网作为一把双刃剑,鼠标点点、键盘敲敲,复制黏贴人家的成果分分秒秒就成了某些剽窃者的囊中之物,不仅让原创者苦不堪言,也大大地败坏了网络原创的风气。 因为维权难,有的原创作者选择忍气吞声。殊不知,这样的容忍反而助长了互联网原创权益推进的难度,比如有红极一时的网络小说,竟是借助专门的网络数据库搜索拼接而成;有些拥有海量用户的媒体平台,自动转载他人新闻作品,既没获得授权也不标明来源。这些剽窃者打折擦边球,就如网络毒瘤,在原创与剽窃之间不断吞噬着原创的版权,为自己的不劳而获谋取多重效益。 要让网络版权保护真正引起大家的重视,笔者觉得要增加内生动力。此内生动力包括两个方面,一即为原创者自我保护意识。很多网络原创不是一写或者一发了事,必须要在自己的作品上申明原创保护权力,一旦发现有剽窃或者“借用”没有注明出处或讲清来源,要果断地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只有原创者自己轧紧“篱笆墙”,才能形成一种保护原创的氛围和声势,让剽窃者感到压力,赶紧放下不劳而获的手。 二是网络版权保护的内生动力除了原创自己努力外,相关权利部门要放下门槛,对于原创者的投诉,要及时处理。按照一定的技术参数,如果发现网络侵权行为成立,除了封杀剽窃者外,更要追缴剽窃所得,并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将网络侵权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些内生动力的联合启动,才能迅速为互联网版权纠纷提供终极解决方案、划定不可逾越的底线,让网络版权真正得到保护。 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只有在多领域常态化的开展,真正结成原创保护联盟,让网络侵权行为没有了漏洞可占。就如刚刚过去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人民日报社等10家主要中央新闻单位和新媒体网站联合发起了“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合力破解新闻作品版权保护难题,以便更好地促进我国网络版权保护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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