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罚款,是对市民不文明行为的经济处罚,这是医治不文明行为的举措之一,与此同时,更为关键的是,可以将“文明变现”,使文明真正变成每个人的有形资产。如果自己不文明,这个文明资产就成为自己的负资产;如果自己是遵守规则的文明人,这个文明资产就成为自己的正资产。 具体而言,所谓“文明变现”,就是让不文明者付出代价,与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关乎一个人的切身利益,使一个人“一处不文明,处处受限”,而非简单的罚款了事。与此同时,让遵守规则的文明者,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切实享受到文明带给自己的益处,使文明“变现”为看得见、摸得着的个人有形资产。 从厦门此次审议的《若干规定(草案)》可见,有关“文明变现”的制度创新有了实质性推进,比如,厦门将探索建立社会文明信息平台、文明档案和文明积分制度,将文明与否,与单位和个人的利益挂钩。如探索实行文明积分制度,文明积分作为本市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获得市政府各项优惠待遇,以及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积分入学、积分落户的重要依据。 这些实打实的举措,就是对“文明变现”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使一个人在驾驶机动车时是否礼让行人、过马路是否闯红灯等文明或不文明行为,不再停留在经济处罚层面,而是延伸到个人评先评优、享受政府优惠待遇、办理居住证、积分入学、积分落户等日常生活、工作层面,让人们真真切切感受到“文明变现”给自身带来的正向价值和负面效应。 可见,“文明变现”是医治不文明行为的良药。“文明变现”让不文明者感到切身之痛,有了这样的痛,就会长记性,不敢任性而为,不敢对不文明行为毫不在乎,进而从内心深处敬畏规则,慢慢学会做一个文明人。同时,“文明变现”也让文明者感到切身之利,能够从文明有礼中获得实实在在的益处,这种激励效应,会引导人们主动做文明人,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文明。所以,“文明变现”越细致、越具有可操作性,对不文明行为的医治效果就越好。(孙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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