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文明网> 文明观察 > 正文

网红文化要多做“生态”少追“现象”

2017-05-02 17:40:08 来源: 张家港文明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网红发祥于“草根”,反映的是对于传统话语权的颠覆和大众身份的自我认同,然而一些网红从业者过于追求制造“现象”,任由庸俗的内容和虚荣的价值导向发挥,而忽视了自身产业“生态”的发展,使得网红文化看似发展红火,却也有不少隐忧。在笔者看来,网红业界必须正视发展中的种种问题,找准自身的文化定位,才能使得网红文化整体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真正成为社会文化事业的一份子。

网红文化要坚持内容为王,坚持专业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网络用户在成熟,他们的需求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在内容付费的时代,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为高质量、高水平的信息和知识投入真金白银。这足以说明网友们的需求由以往的嬉笑怒骂、娱乐消遣,转向了知识干货的获取等深度内容。时代在发展,大众网民早就不像以前那样容易被“忽悠”了,只有那些专注于专业性,独立发声、立场客观的内容提供者,才能获得信任和尊重,得到长久的发展。

网红文化要坚持价值观导向,找到网红生态的平衡点。与其他文化行业一样,网红经济作为一种文化产业,也拥有自己的“自净”机制。去年曾有一次轰轰烈烈的“直播热”,大量的直播平台开张,无数“网红”被批量制造出来,热闹的景象背后是大量同质化的“现象”跟风,这种网红经济的质量难免泥沙俱下、良莠不齐。然而我们不难发现,那些依靠耸人听闻的直播内容吸引眼球的网红们,顶多只能引发一阵嘲笑,然后很快销声匿迹。另一方面,作为走群众路线的网络化实践的一部分,一些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的官方账号则成功塑造了亲民、诙谐的形象,成为网红文化中的一股清流。

以网红文化为代表的网络亚文化持续扩张和发展,逐渐成长并进入主流文化圈的视野,成为大众文化和流行文化的一部分。随着相关法规的不断健全,网络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网红文化也要依赖以法律为基础、以道德为补充,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围,构建健康有序的产业和文化生态。(乐高禾)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