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又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的百科全书”,它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法治保障。民法总则的诞生与施行,对全国人民而言意义深远。所以,有专家说,“只有伟大的时代,才能产生伟大的法律”。正如上述三部门的通知所要求的,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民法总则,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普法重要任务,创新宣传形式,努力增强民法总则宣传的实效。 要做好民法总则的理论阐释。民法总则在未来将影响我国每个人的方方面面,将让公众的根本利益得到更好维护,将大力推动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当然,要达到如是目的,首先需要让民法知识家喻户晓,让民法精神深入人心。然而对普罗大众而言,法律理论始终是难以记忆掌握的理论。立法完成后亟需阐释法律,让原本抽象的法律条文可知可感。对民法总则予以理论阐释,不光是法律专家的事,也当是普法部门、各类媒体的义务。尤其是与老百姓天天见的媒体要改变“谁执法谁普法”的认识,主动承担起民法总则的理论阐释责任。 要做好民法总则的案例报道。理论阐释是一种知识传播性质的普法形式。要提升普法实效,在理论阐释的基础上,还应当多多通过“以案释法”来宣传民法总则。不少法律专家指出,“以案释法”是新时期普法的必要手段,具有双向性、互动性、生动性。确实如此,在“以案释法”、据案说理中,一些原本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起来,变得立体起来,变得容易理解与接受。宣传普及法律的最终目的,不在于老百姓能记住法律条款,而在于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在于我们的内心树立起对法律正义的敬畏与信心。 要做好民法总则的宣传创新。宣传民法总则重在理论阐释、“以案释法”,这是从内容上说的。从方式与载体上而言,则要推陈出新,与时俱进。传统的摆放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可能已经落伍。可组织宣传民法总则的团队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普法到“小细胞”。也可以将庭审予以录播或现场直播,让老百姓从电视、网络上就看学习民法总则。还可以组织老百姓进行案件旁听、听取民事典型案例宣讲,等等。除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的作用,也不要忽视微信、微博、QQ等新媒体的宣传威力。 可以说,宣传民法总则的方式越是接地气,宣传局面也就会越有生气,宣传效果也就更具社会影响力,长此以往、久久为功,公众对民法总则当然会充满真诚的信仰与敬畏。(何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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