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电影予以全面规范,从事电影创作、摄制发行、放映、举办或参加电影节展等活动,都应当符合《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规定;对电影产业的支持、保障工作,都应当达到《电影产业促进法》的要求。《电影产业促进法》为电影产业持续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于激活电影市场主体、规范电影市场秩序、促进电影事业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月14日《人民日报》) 电影创作不是无的放矢,更不是信马由缰。它一种精神食粮,要让观众有共鸣,要有绕梁的余音,让人过目难忘陷入沉思,这就是“电影温度”,也是衡量电影作品是否优秀的一个关键性指标。一部《霸王别姬》展示了京剧人的悲欢离合,更有对传统文化和人性的深入探索;一部《黄河绝恋》将爱情融入战争,在冷酷的环境中散发人性的光辉。可以说,经典电影的题材可能各不相同,但相同的是,它们都散发着令人久久难忘的“电影温度”。 但一些人在创作中忽视了“电影温度”这个重要指标,大大缩减了电影作品的生命力。喜剧让人悲中带泪,悲剧让人看到光明,爱情里有家国大义,家国中有平凡生活,这都是电影散发魅力让有着迷的地方。但令人遗憾的是,很多人并没有将电影温度当作关键指标,而是将票房当作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尺。于是,浮躁迎合的作品多起来,严谨且有独立思考的艺术品少了许多,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在这条阳肠小道上越走越远。 心中要有法度,电影要有温度。《电影产业促进法》不是枷锁,而是一盏电影产业的明灯,它指明了国产电影的创作方向,为其铺设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因此,我们要敬畏法律,敬畏电影艺术,用心创作,精益求精,少些低水平重复建设,少些信马由缰的自由主义,永葆一颗对电影艺术追求的初心,多为观众生产带着体温的精神食粮。 电影创作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我们要在法律轨道上释放“电影温度”。诚意者胜出,敷衍者将被淘汰;精品胜出,劣作将被淘汰;守法者胜出,违法者将被淘汰,这是铁律。守电影法,守心中法,带着电影初心酿造电影艺术的蜂蜜,才能跳出“昙花一现”的怪圈,走出一条国产电影持续繁荣的康庄大道。(言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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