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集美文明网> 文明创建 > 正文

集美区政府购买服务 让公交司机开校车接送7所学校近千名学生

2017-01-12 15:48:30王绍亮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每天上下学都有校车坐,孩子们很开心。随着岛内一体化及岛外城区的发展,这一模式具有示范意义。

整装待发的校车。

厦门晚报讯 ( 文/图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魏妹)“不再为老天哭泣而买单,三伏天也不怕再像热锅上的蚂蚁。”昨天,本报收到三封读者来信,感谢集美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让公交司机开校车接送,保障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集美公交已承接了7所学校9条线路的近千名学生接送任务,全部由公交司机用校车接送。

【心声】

“有了校车坐,爸妈再不用担心我的安全了”

“上下学不仅有校车坐,车上还配保安,很安全。”集美后溪中心小学杨同学说,他家在后溪镇岩内村,以前读岩内小学,学校合并后,新学校离家有点远,担心他上下学不安全,爸妈每天都要来回接送,非常影响工作。“现在好了,我们有了专用校车,每辆车上还有保安跟着,上下学方便,而且很安全。”

“车上都有座位坐,不用站着,而且师傅开车很稳。”同所学校的钟同学说,“有了校车坐,爸妈再不用担心我的安全了,每天也不用来回四趟接送,他们可以更安心地上班。”

“以前接送孩子,碰到大雨,我和孩子都会被淋成‘落汤鸡’。”集美家长高女士说,她孩子读三年级,接送孩子一直是她最头疼的事。现在好了,家长们不再有后顾之忧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